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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1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正、1998年3月1日施行)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2014年6月25日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实施)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根据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1996年10月14日施行)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

  4、《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0号令修正、1999.11.1施行)第八条。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第(十)条…..严格执行工程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6.《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三、申请条件:

  1.已完成项目报建备案;

  2.已办理该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

  5.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8.已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9.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预付款已拔付到位;

  10.已按规定缴纳了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11.在白蚁防治区的建设工程已签订了白蚁防治合同;

  12.已办理消防手续;

  13.施工单位已为所有项目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14.按规定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批准。

  三、申请材料:

  1.带条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并打印)

  2.项目报建备案表。(凉山州政务中心州规建局窗口办理)

  3.用地批准手续(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征地拆迁有关手续(以实地查看为准)。

  6.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州发改委、州规建局办理电话3240713、3233670,除经适房、棚改房外的非国家投资项目除外)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审查备案通知书。(审图机构、州规建局勘察设计科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434)

  8.节能备案。(州规建局勘察设计科办理,0834-3223434)

  9.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含劳务分包合同)。(州造价站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2639)

  10.经备案的监理合同。(州质检站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903)

  1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手续。(州质检站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903)。

  12.资金落实证明(视工期是否超过一年,资金到位不低于合同价的30%或50%);工程预付款按施工合同拨付到位。

  1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有施工劳务企业参与的,须三方缴纳,其余为两方缴纳)。(详见凉建建管发〔2004〕8号文)。(州规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513)。

  14.压证施工凭证。(详见凉建发〔2003〕61号文)。(州规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513)。

  15.建设单位截止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证明或承诺书。(建办市[2014]34号)。

  16.缴纳建设工程有关税费的证明。

  (1)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凭证(州规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联系电话:0834-3223513)(暂停缴纳)

  (2)新型墙材基金缴纳凭证(暂停办理。依据财税[201718号])

  17.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前置审核的,由州消防支队办理,联系电话0834-2162296)

  18.防雷审核意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除外)。(州气象局办理,联系电话:2167479)

  19.人防审核意见。(州人防办办理。联系电话:2167422)

  20.西昌市建设项目房屋白蚁防治合同(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白蚁办办理 ,联系电话0834-3222252)

  21. 施工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州社保局工伤窗口联系电话0834-3227479)

  22.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提供。联系电话州环保窗口2167437)

  以上材料需核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A4纸复印件

  五、基本流程:

  1、建设单位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入“办事大厅”,在“系统入口”处进入“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生成申请表并选择上报;在网上申报后,打印申请表,附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向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提供书面申报资料;

  2、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审查并组织现场踏勘;

  3、审查合格后发放《施工许可证》;

  4、取件人凭接件通知单或身份证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时限)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受理电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0834)2167464

  投诉电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4)2160700

  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0834)3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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