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要件 1.《凉山州政策性住房处置申请表》。原件1式3份。 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准购资格审批档案(即房改部门审核批准的职工购房申请书、分户计算表、准购资格申请表等)。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当事人(含产权人、配偶、共有权人、接受人、委托人、代理人等)身份证明,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享受政策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涉及离异等分割房产情况的,需提供产权明晰的依据材料(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公证书等)。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交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公证书需交原件1份。 6.《凉山州单位职工享受住房政策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房产登记查询信息(原件1份),必要时需补充其它认定依据材料。 7.属原州房管局监制绘图的,在原制图机构(州委大门旁“振兴数码”,联系电话:3865458)制作分户平面图2份。 8.委托办理的,交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或双方到现场签署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咨询、领取、审签、整理申请材料。 2.初审。房改部门初审申请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或要求补充并说明理由。 3.复审。政策审核,核算、收缴政策性费用,签署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材料。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理后 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申请业务违反政策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待问题解决之后方可正常办理。 四、收费标准 正常审核不收取手续费,按规定需补交的政策性费用除外。 五、受理部门 bet365亚洲版官网 住房管理科(一楼) 地址:西昌市龙眼井街150号 联系电话:0834-3234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