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管理局(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全省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总体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规范本县市的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 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的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各县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局(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成立“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组,抓紧组织和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州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科。 bet365亚洲版官网 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