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科职能
负责全州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研究拟订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和规章;指导全州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全州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和商品房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企业和机构资质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查和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