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管理,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我州将开展17个县市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为加强系统管理,保障系统有效运行,17个县市首先要完善基础数据。要对本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照系统现有企业信息,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及时补录基本信息,确保系统企业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未取得“企业资质信息卡”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其次是强化系统使用。各县市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通过系统填报物业管理项目、优良行为等信息。优良行为记录由企业自行通过系统填报,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不良行为记录由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进行记录。信息信用差的不得参与物业新项目投标。第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要建立健全系统日常管理、使用操作、安全运行等工作制度,明确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流程。要指定信息管理员负责审核、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系统数据全面、准确、及时、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将定期对各县市信息报送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