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规建住发〔2017〕172号 各县市规建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制。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我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时间结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签署日期为准。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检查重点:经审查后是否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合格的其他内容,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人员行为是否规范等。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对勘察设计环节应当遵守的标准规范是否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执行程序性审查、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抗震专项审查或论证意见,是否超越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等情况。 三、检查依据 (一)国家及四川省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7〕4号)、《关于实施四川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及签名签章格式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8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6〕2号)等规范性文件。 四、检查程序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按时、准确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清单》(附件1)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清单》(附件2),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项目。于7月10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我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电子邮箱:839509976@qq.com。 对不按时上报或未全部上报项目清单的,将列为必查单位或机构。 (二)检查方式: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分组、分批、按比例抽查项目。 (三)检查时间安排。检查时间为6个月,从2017年7月至12月。 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认真上报项目清单,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依法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或报请省住建厅给予信用扣分、不再列入审查机构名录等处理。 联 系 人:刘峰 联系电话:3223434 附 件: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清单.xls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清单.xls bet365亚洲版官网 2017年6月26日 |